停車單放到過期會多 300 元:台北市官方寫的 15 日期限與法條依據
停車單塞在雨刷上,回家順手放桌上,就這樣忘了。問問貓去讀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官網的「繳費期限」頁,把時間與後果整理成一次就看懂的版本。
現象:以為「晚一點繳沒關係」
停車費本身金額不大,很多人覺得反正錢就那些,晚幾天繳沒差。差別在於,逾期之後多出來的不是滯納金,而是罰鍰。
拆解:官方頁面怎麼寫
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官網「繳費期限」頁的內容很短,但每一句都關鍵:
「繳費期限:15日(含例假日)」
「超過期限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逕行催、追繳停車費並舉發違規300元罰款」
同一頁把法條原文也附上:
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『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,未依規定繳費,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7日內補繳,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,逾期再不繳納,處新臺幣300元罰鍰』。」
拆成時間軸就是:
- 開單日起 15 日內(含例假日)繳清 → 沒事。
- 逾期 → 主管機關書面通知,你有 7 日內補繳的機會,另收工本費。
- 再不繳 → 300 元罰鍰。
要注意「15日(含例假日)」這句:期限不會因為中間卡到連假就自動延長。
那 15 日的起算點是哪一天?官網另一頁「臺北市路邊停車費繳費地點」寫得更明確,提到繳費單的有效期是「繳費截止日期前〈開單次日起15日內〉」——從開單的隔天起算。
繳費地點(同一頁官方列舉):本市委託之統一超商(7-ELEVEN)、全家超商(Family-Mart)、萊爾富超商(Hi-Life)、OK Mart 等便利超商、美廉社(三商家購)、雙北市之中油所屬加油站,以及本市 24 小時公有立體及地下停車場。另外停管處服務台、交通事件裁決所也可以繳。官方並註明「委外停車場不提供代收逾期路邊停車單及代銷身心障礙優惠單」。
順帶一提,加油站可以繳停車費這件事很多人不知道——如果你本來就要去中油加油,可以順手處理掉。
誰該注意
- 常在路邊停車、單子一堆的人。每張單有各自的 15 日,很容易漏掉其中一張。
- 單子被風吹走、被雨淋爛的人。單子不見不等於免繳,逾期照樣進入催繳程序。
- 車子借給別人開的人。罰鍰是開給駕駛人/車主的,不會因為當天不是你開而自動免除。
怎麼做
- 收到單子當天就處理掉,別存到週末一起繳。15 日包含例假日。
- 不想跑超商,就用手機繳。停管處另有智慧支付繳費服務,可掃繳費單第二段條碼或輸入車號查詢。
- 記住繳費地點包含中油加油站,加油順路繳掉最省時間。
- 單子不見時主動查詢,官網有停車費查詢與電話語音查詢流程,別等催繳單上門。
- 想比較各家停車 APP 與繳費體驗,可以看本站的停車 APP 體驗排行與停車便宜排行。
一句話結論
台北市路邊停車費的期限是開單次日起 15 日(含例假日),逾期會先書面通知你 7 日內補繳,再不繳就是 300 元罰鍰——這 300 元純粹是時間換來的,最好賺也最好賠。
實查:2026-09-07
資料來源:
-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「繳費期限」:https://pma.gov.taipei/cp.aspx?n=23B2081E3D3A78F8 (HTTP 200;頁面標示資料更新 115-04-20)
-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「臺北市路邊停車費繳費地點」:https://pma.gov.taipei/cp.aspx?n=5799C4393DBAD8C6 (HTTP 200;頁面標示資料更新 115-06-29)
-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「停車費代收(繳費)」總覽:https://pma.gov.taipei/Content_List.aspx?n=147A150175694C67 (HTTP 200)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