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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9-11

「教你 4 個月申貸幾乎 0 利率的 400 萬」——公平會罰 15 萬,理由不是課程沒用,是查無實績

公平會 115 年 8 月 26 日公布處分:某文教公司臉書宣稱教學員創業登記 4 個月左右申貸幾乎 0 利率的 400 萬創業貸款、輔導超過 3000 間企業,經查名單均無受輔導獲貸事實,罰 15 萬元。這篇拆解「課程型廣告」最常見的兩種不實。

先講清楚時間:這是 115 年 8 月 26 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布的處分,不是本週的新消息。我們把它寫出來,是因為同類廣告現在還在跑,而這件處分把「哪裡違法」講得特別清楚。

案情本身

被處分的是王子娘文教股份有限公司。公平會查到兩處廣告:

  1. 臉書粉絲專頁貼文宣稱:「王子娘教您創業登記 4 個月左右申貸幾乎 0 利率的 400 萬創業貸款」。
  2. 網站刊載代表人兼講師經歷宣稱:「輔導超過 3000+ 間企業貸款」。

公平會的認定理由有兩點:

  • 貼文未註明需符合政府利息補貼條件,也未提出課程指導後符合廣告宣稱的具體實績。
  • 經查證業者所提出的企業名單,均無受該公司或代表人輔導而獲貸款的事實

依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第 4 項準用第 1 項,處新臺幣 15 萬元罰鍰。

這件案子真正的教學點

很多人讀到這種新聞會得出「上課都是騙人的」這種結論。那是錯的推論,也不是公平會說的話。

公平會罰的是兩種可以被查證的不實,跟課程好不好無關:

第一種:把「有條件的結果」講成「跟著做就有」。 「幾乎 0 利率的 400 萬」這句話本身不是憑空捏造——政府確實有創業貸款與利息補貼制度。問題在於那是符合條件才有的補貼,而廣告沒有把條件寫出來。這在廣告審查上是典型的「隱匿重要交易資訊」:話沒有錯,但把成功機率講成必然。

第二種:把「經歷數字」拿來當賣點,卻拿不出名單。 「輔導超過 3000+ 間企業」是一個招徠效果極強的數字。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第 2 項明列,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事項包括品質、內容、用途,以及其他具有招徠效果之相關事項。講師實績正落在這一格。業者被要求舉證時提不出對得上的案例,數字就成了不實表示。

阿莫挑刺:注意先後順序——不是公平會要證明它是假的,是業者必須證明它是真的。你在評估任何「實績型」宣傳時,可以套用同一個標準:對方拿不出可查證的名單或案例,那個數字就當作不存在。

你在下單一堂課之前可以做的三件事

一、把宣稱句抄下來,逐字問「有沒有前提」。 「幾乎 0 利率」的前提是利息補貼資格;「4 個月」的前提是核貸流程順利。把每個結果句後面補上「前提是⋯⋯」,補不出來的就是問題句。

二、先去看官方制度本身怎麼寫。 創業貸款與利息補貼屬於政府方案,條件與申請方式在主管機關網站上是公開的。制度本身查得到,你就不必付錢給別人轉述。

三、確認廣告內容有沒有進到契約裡。 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規定,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,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,且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。你看到的宣稱,理論上就是課程要交付的東西。報名前把那則貼文截圖,比事後爭論有用得多。

皮米算盤:課程型商品有個特性——它的價值無法退貨驗證。一台冰箱不冷你退得掉,一堂課沒用你很難證明。所以評估的重點不能放在「值不值」,要放在「宣稱能不能被查證」。查不到的宣稱愈多,這筆錢的風險就愈高,跟定價多少無關。

本站的標準

我們不寫「這堂課不要買」,因為我們沒上過。我們寫的是:沒有可查證的來源就不要付錢。這跟我們對商品折扣的標準是同一套——沒有真折扣不上,沒有真實績不信。

一句話

罰的不是課程,是沒有前提的結果句與拿不出名單的數字。看到這兩樣,先關掉頁面,去查制度本身。

延伸閱讀:同一組判斷方法用在商品上,看廣告內容就是承諾;用在價格上,看三步驗價法


查核日期:2026-09-11

資料來源(官方一手頁面,查核當日實測可讀):

  •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稿,115/08/26〈王子娘創業貸款課程可申貸 0 利率 400 萬廣告不實,遭罰 15 萬元!〉:https://www.ftc.gov.tw/internet/main/doc/docDetail.aspx?uid=126&docid=18488
  •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公平交易法》第 21 條、第 42 條(修正日期: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)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150002
  •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22 條(修正日期:民國 104 年 06 月 17 日)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170001

說明:本案發布日期為 115 年 8 月 26 日,非本週公告,已於文首載明。廣告文字、處分理由與金額逐字取自官方新聞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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